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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终本”不终止 高效联动促执行
作者:惠芳  发布时间:2024-08-19 11:19:07 打印 字号: | |

终本后,

法院是不是就不管了?

被执行人就能逍遥法外了?

当然不是!!!

“终本”是本次执行程序暂时终结

不是被执行人终止履行义务

砀山县法院按下“终本清仓”加速键,制定周密实施方案,持续开展“终本清仓”系列专项行动。


执行现场一:

申请执行人裴某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某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,因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,案件暂以“终本”结案。后续执行干警在跟进过程中,了解到被执行人有待发放拆迁补偿款,立即前往相关部门核实线索。最终,在相关部门协助下,成功扣划被执行人拆迁补偿款4.5万余元,顺利执结两案。


执行现场二:

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,砀山法院于2018年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在上海某处的房产后,暂终本结案。“终本”期间,执行干警一方面联系申请人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至上海市某法院,另一方面关注外地法院关联案件的房屋拍卖进度。最终,在房屋成功拍卖后申请人分配到案款,案件执结。

下一步,砀山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,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,做好终本案件管理,用好执行“利剑”,让更多的案件圆满执结,让更多的群众在执行过程中感受到法院工作的力度、速度与温度。


 
来源:砀山法院
责任编辑:邢千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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