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全省、全市“清仓终本案件,优化营商环境”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,10月18日上午,在砀山法院召开“清仓终本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”专项行动推进会,砀山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从前,县政法委副书记李军,砀山法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彭岩,各乡镇(园区)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
会议传达了全市“清仓终本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”专项行动方案,部署了砀山县“清仓终本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”专项行动工作举措,并通报了“切实解决执行难”相关工作情况。会后,各乡镇(园区)召开“终本清仓”专项部署会,认真做好联动工作。
从前强调,要提高站位,凝聚合力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,将解决执行难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,充分认识做好“清仓终本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、必要性和紧迫性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、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。要勇于担当,协同发力。各镇、各单位要迅速响应、全力配合,严格落实联动部门工作职责,通过发挥“人熟地熟情况熟”的优势,在矛盾联调、查人找物、促成和解方面,与法院传统执行模式形成有益互补,以办好小案回应群众需求。要加强领导、压实责任。加快构建起“党委领导、政法委协调、法院主办、部门联动、社会参与”的工作格局。工作专班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,制定任务清单,明确责任单位、责任人和完成时限,督促各镇、各单位配合、支持、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,压紧压实专项行动攻坚责任。
下一步,砀山法院将持续高位推进“终本清仓”工作,强化府院联动对专项行动的有力支撑,将联动、质效管理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,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砀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